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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投放遵纪守法 谨记定时和误时
来源:广东电视周报

       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指引》、《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为了促进村居民知法守法,广州市大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朱村街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半年多来持续走村串户开展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宣传,日前在朱村江山时代小区开展了两晚的夜访入户宣传行动,逐家逐户着重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政策规定,详细讲解定时、误时具体投放时间及投放点设置,让居民知法守法、规范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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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内定时投放点开放时间有两个时段,上午是7:00-9:00,下午是18:00-21:00,非开放时间撤桶;误时投放点24小时开放。烦请居民朋友们在规定时间内定时投放,过了定时投放时间一定记得到误时点投放哈!还有,撤桶后定时点禁止投放生活垃圾。”

       听到工作组的介绍,有居民朋友表示解开了疑惑,“难怪有时候看到投放点有垃圾桶,有时候垃圾桶又不见了,还以为是错过了投放时间就不能扔垃圾了,原来还有个误时投放点。”

       “平时上班时间紧,误时投放点离家还有点距离,所以偶尔定时投放点撤桶后也会扔。”有居民朋友也向工作组坦诚,宣传员姐姐们对居民表示理解,同时也表达了政府设置定时和误时投放点的初衷,以及希望居民配合时间进行垃圾投放的原因,通过与居民的耐心沟通和法规宣传交流,居民朋友们都表示往后会尽量配合安排,正确投放,知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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